俄罗斯经济特区(二)
发布时间:2008-07-02
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
2005年7月22日颁布实施《俄联邦经济特区法》,该特区法的主要宗旨是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改善经济结构,提高俄罗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经济稳定增长的新途径。
2005年12月21日俄罗斯政府批准在利佩茨克州格利亚京区建立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
2006年1月18日俄经济发展与贸易部与利佩茨克州政府签订建立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协议。利佩茨克州政府开始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1、工业生产型特区的建立
2005年12月21日俄罗斯政府批准在利佩茨克州格利亚京区建立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
2006年1月18日俄经济发展与贸易部与利佩茨克州政府签订建立利佩茨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协议。利佩茨克州政府开始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2、特区建设初具规模
2006年初开始兴建利佩茨克经济特区,2006-2007年为特区建设第一阶段,2008-2010年为特区建设第二阶段。
利佩茨克州交通运输网络发达,有3条铁路干线在该地区交汇,全地区拥有铁路长度达800多公里,2006年特区又修建了一条铁路专用线。公路密度位居全俄罗斯前10个地区之列。四通八达的公路与临近地区相连,同时也与莫斯科——罗斯托夫联邦公路和莫斯科——伏尔加格勒联邦公路相连接。
目前特区建设进展良好,2006-2008年期间特区基本建设、交通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6亿卢布,其中包括联邦预算7.6亿卢布,地方预算8亿卢布全部到位。一期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发展,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并初具规模。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该特区内基本完成水、电、气、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可以保证特区企业当前的生产需要。
利佩茨克特区办公楼建设一期工程业已完成,特区办公中有为特区企业服务海关税务等一站式服务机构已全部配齐并已开始定期办公,二期工程海关大楼也正在施工当中,预计到2010年特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工。
3、特区企业入住情况
目前与利佩茨克经济特区已签协议的企业有9家,现有企业协议投资总额达到150亿卢布,约为6.36亿美元。
已入住企业2家,其中有生产工业用大型冰箱的意大利企业和生产食品医用玻璃包装瓶的俄罗斯企业,这两家企业已分别于2007年6月和10月开工投产。
在9家已签协议的企业中外国独资企业有3家,其余的6家都是俄罗斯企业。目前已递交申请的还有5个企业。
目前已投产的企业可以为当地提供700个就业岗位。
4、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利佩茨克州工业基础雄厚,尤以冶金工业、金属加工工业、机械制造业、建材和食品加工工业最为发达。
近8年来利佩茨克州经济快速发展,利佩茨克州人均工业产值在俄罗斯联邦主体当中位居第3位,在中央联邦区和中央黑土地区当中位居第1位。
利佩茨克州地区总产值连年不断攀升。2007利佩茨克州地区总产值达到2200亿卢布,比2000年增长了70%以上。在该州的地区总产值中工业产值增长59%。
2007年利佩茨克州地区生产总值比2006年增长9%,当年俄罗斯国内总产值增长7.3%。2006年人均地区总产值达到16万卢布,地区总产值中加工工业占55%,农业占9%,建筑占6%,运输与通讯业占4%。
5、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近5年来利佩茨克州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年外贸进出口额近40亿美元,年平均增速达到30%以上。
2002年外贸进出口额为15.47亿美元,2006年进出口额达到38.31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一倍以上。
2007年上半年进出口额达到2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其中出口超过进口增长14%以上,这主要是得益于国际市场上钢材价格上涨。
利佩茨克州主要出口产品:钢材及其制品,机电产品,食品。主要进口产品:机电产品。
主要贸易出口伙伴:土耳其、意大利和美国;
主要贸易进口伙伴:乌克兰、德国和意大利。
2006-2007年由于中俄两国相互举行国家年活动,对华贸易增长较快,贸易合同签约金额大幅增加。
我国吉林、广东和山东是其主要贸易伙伴。
利佩茨克市与我国鞍山市互为友好城市。
6、投资环境较好
利佩茨克州政府非常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并对在该州的投资项目提供税收、利息补贴和担保等一系列的地方优惠政策支持。
近年来利佩茨克州投资增长速度达到年增长20%以上。
固定资本投资规模不断增长,2007年利佩茨克州固定资本投资额563亿卢布,比2006年增长13%。2006年固定资本投资额超过地方预算一倍以上。固定资本投资构成中加工工业占50.3%,农业占16.5%,房地产占6.2%。
2007年国外投资额约为1.989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了45.8%,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占32.5%以上。
截止到2007年7月1日利佩茨克州累计外国投资额达到100亿美元以上。利佩茨克州人均引资在占全俄第13位,在中央联邦区位居第2位。
利佩茨克州登记注册有250多家外资企业。
7、利佩茨克州创建地方经济特区
2006年8月18日利佩茨克州通过有关地方法律,提出拟建立利佩茨克地方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技术应用型经济特区、农业生产型经济特区和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
目前利佩茨克州业已建立5个这类地方经济特区,其中有2个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2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和1个农业生产型经济特区。
5个地方经济特区均将根据利佩茨克州通过有关经济特区地方法律提供减免税和提供补贴等优惠政策:
1)企业入住5年内免除财产税
2)车辆购置5年内免除车辆税
3)企业入住5年内应缴地方预算的利润税降低到4%
4)土地租赁税降低到每年缴纳2%
5)对入住企业引资项目贷款利息提供地方补贴
6)对企业入住安置提供地方补贴
特区主管单位及联系方式:
利佩茨克州政府:
电话:007-4742-776596
传真:007-4012-772426
投资与国际联络局:
电话:007-4742-275583
传真:007-4742-742920
电子邮件:office@admlr .lipetsk.ru
网站:www. admlr .lipetsk.ru
俄罗斯联邦特区管理署
利佩茨克州经济特区管理局
电话:007-4742-771535
传真:007-4742-771535
电子邮件:lvv@admlr .lipetsk.ru
网站:www.lipetsk.rosoez.ru
利佩茨克州地方经济特区管理公司
电话:007-4742-355724
传真:007-4742-355155
电子邮件:info@oezru.ru
网站:www..oezru.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