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汽车排放标准报告
发布时间:2011-05-16
哈通社阿斯塔纳
同时,哈萨克斯坦交通与运输部制定了《符合欧3生态等级标准汽车(发动机)产地与出厂年份》对照表,进口车辆将根据其产地和出厂年份确认是否符合标准,该表中未列名产地的汽车将根据化验结果确认其是否符合欧3标准。
新闻办发布的消息称,已在哈境内、正在使用中的车辆不受欧3标准的约束,可一直使用到完全报废为止。
附:
《符合欧3生态等级标准汽车(发动机)产地与出厂年份》对照表
符合欧3标准的汽车和(或)发动机生产国 |
符合欧3标准的汽车生产年份 |
符合欧3标准的汽车和(或)发动机生产国 |
符合欧3标准的汽车生产年份 |
欧盟国家 ——汽油发动机 |
2001年(含)后 |
欧盟国家 ——柴油机 |
2002年(含)后 |
美 国 |
2001年(含)后 |
日 本 |
2005年(含)后 |
加拿大 |
2004年(含)后 |
印 度 |
2010年(含)后 |
中 国 |
2008年(含)后 |
韩 国 |
2003年(含)后 |
俄罗斯 |
2008年(含)后 |
乌克兰 |
|
白俄罗斯 |
2008年(含)后 |
乌兹别克斯坦 |
2010年(含)后 |
注,欧盟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英国、匈牙利、德国、希腊、丹麦、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芬兰、法国、捷克、瑞典和爱沙尼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