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政府要求经贸活动必须适应世贸规则
发布时间:2012-04-17
哈萨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进程已经接近尾声,如果年底前能结束全部谈判,那么哈萨克斯坦将可能于2013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哈萨克斯坦“入世”谈判的首席谈判代表——哈经济一体化部部长艾特让诺娃近日在政府例行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哈“入世”谈判进展情况。她说,哈萨克斯坦已经完成了其“入世”谈判进程中重要的两个方面工作,即商品市场准入谈判和服务市场准入谈判。哈萨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工作主要分四个方面:商品领域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服务领域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关于哈经贸法律体系与“世贸”规则相适应的多边谈判和关于农业补贴额的多边谈判。现就哈入世谈判进程和下一步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入世”谈判进程和已取得的成果。
(一)商品市场准入谈判。谈判的结果是制定了哈“入世”后最高水平的进口关税综合清单。但在谈判过程中也出现了非常复杂的局面,即关税承诺还要符合哈萨克和俄罗斯加入的关税同盟的关税承诺条件。在和世贸组织成员国就全部商品种类(包括食品)的关税承诺谈判时必须考虑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承诺条件。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哈萨克斯坦与世界主要肉类出口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和美国)约定采用关税配额(只适用于禽肉类商品)。与此同时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关税同盟框架内按照关税同盟关于在哈萨克斯坦使用关税配额的条件和机制的约定,对猪肉和牛肉使用关税配额。
(二)服务市场准入谈判。艾特让诺瓦表示,关于服务市场准入谈判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就保留哈萨克含量和在矿产资源领域工程和服务的供应达成协议”。她说,在已经达成或即将达成的协议中最重要的成果是在购买工程和服务时捍卫哈萨克含量的要求以及在哈政府与矿业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中保留吸引哈萨克人才的要求。
根据已签署的协议,哈萨克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服务和雇工中将保留50%的哈萨克含量的权利。在所有现有矿产资源合同中,关于服务和雇工的哈萨克含量的要求,将予以保留。
(三)外国劳务进入和居留问题。哈萨克承诺对自然人放宽进入条件和简化入境手续,对高技术人才不实行数量限制。5年过渡期结束后将取消经济适宜性测试的要求。
(四)金融领域。5年过渡期结束后,哈萨克将允许外国银行和保险机构开设直接分支机构。但仍将保留关于禁止成立管理养老金资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世贸规则的法律法规。
(一)在国内、进口和出口铁路运输方面统一服务价格。哈萨克目前在这三个方面价格差别非常大,出口运价最高,进口次之,国内运价最低。到今天为止,统一了8类物品的运输费率,对其它78类物品运费取消细化分类。自4月1日起,取消石油产品和液化气进口和国内运输方面存在的价差,其它货物运输采用统一价格。
(二)统一某些进口商品消费税率。比如,汽车、烟草、含酒精类商品和燃料。
(三)调整进口关税。欧盟要求对哈萨克尚未生产或将来计划生产的一些商品做出承诺。和欧盟的谈判将继续进行。
(四)农业及其它企业保护过渡期的谈判将继续进行。将就2年农业补贴问题计划与主要世贸成员国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哈萨克无论是在过渡期还是在“入世”后,哈在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必须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必须按照世贸规则开展经贸工作。
哈萨克斯坦“入世”谈判的首席谈判代表——哈经济一体化部部长艾特让诺娃近日在政府例行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哈“入世”谈判进展情况。她说,哈萨克斯坦已经完成了其“入世”谈判进程中重要的两个方面工作,即商品市场准入谈判和服务市场准入谈判。哈萨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工作主要分四个方面:商品领域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服务领域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关于哈经贸法律体系与“世贸”规则相适应的多边谈判和关于农业补贴额的多边谈判。现就哈入世谈判进程和下一步的工作简要介绍如下:
一、“入世”谈判进程和已取得的成果。
(一)商品市场准入谈判。谈判的结果是制定了哈“入世”后最高水平的进口关税综合清单。但在谈判过程中也出现了非常复杂的局面,即关税承诺还要符合哈萨克和俄罗斯加入的关税同盟的关税承诺条件。在和世贸组织成员国就全部商品种类(包括食品)的关税承诺谈判时必须考虑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承诺条件。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哈萨克斯坦与世界主要肉类出口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和美国)约定采用关税配额(只适用于禽肉类商品)。与此同时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关税同盟框架内按照关税同盟关于在哈萨克斯坦使用关税配额的条件和机制的约定,对猪肉和牛肉使用关税配额。
(二)服务市场准入谈判。艾特让诺瓦表示,关于服务市场准入谈判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就保留哈萨克含量和在矿产资源领域工程和服务的供应达成协议”。她说,在已经达成或即将达成的协议中最重要的成果是在购买工程和服务时捍卫哈萨克含量的要求以及在哈政府与矿业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中保留吸引哈萨克人才的要求。
根据已签署的协议,哈萨克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服务和雇工中将保留50%的哈萨克含量的权利。在所有现有矿产资源合同中,关于服务和雇工的哈萨克含量的要求,将予以保留。
(三)外国劳务进入和居留问题。哈萨克承诺对自然人放宽进入条件和简化入境手续,对高技术人才不实行数量限制。5年过渡期结束后将取消经济适宜性测试的要求。
(四)金融领域。5年过渡期结束后,哈萨克将允许外国银行和保险机构开设直接分支机构。但仍将保留关于禁止成立管理养老金资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世贸规则的法律法规。
(一)在国内、进口和出口铁路运输方面统一服务价格。哈萨克目前在这三个方面价格差别非常大,出口运价最高,进口次之,国内运价最低。到今天为止,统一了8类物品的运输费率,对其它78类物品运费取消细化分类。自4月1日起,取消石油产品和液化气进口和国内运输方面存在的价差,其它货物运输采用统一价格。
(二)统一某些进口商品消费税率。比如,汽车、烟草、含酒精类商品和燃料。
(三)调整进口关税。欧盟要求对哈萨克尚未生产或将来计划生产的一些商品做出承诺。和欧盟的谈判将继续进行。
(四)农业及其它企业保护过渡期的谈判将继续进行。将就2年农业补贴问题计划与主要世贸成员国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哈萨克无论是在过渡期还是在“入世”后,哈在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必须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必须按照世贸规则开展经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