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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及俄罗斯风投公司2015年发展计划

发布时间:2015-03-09
 
 
一、经济转轨后俄罗斯风险投资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随着风险投资业的迅速发展,风险资金的来源也日益广泛,就目前各国的实际情况看,其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资金;机构投资者资金(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社会保障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等);个人资金;产业(企业)资本;捐赠基金;国外风险资本等。各国风险资金来源构成主要取决于各国的国情和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科技投资风险,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通行做法。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俄罗斯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也得到了初步发展,其构成主要有三部分:
1·由联邦政府设立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目前,俄罗斯科技部对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非常重视,不仅通过出台有关法律文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建议俄政府直接参与风险基金创建工作,即从国家财政中拿出1亿卢布作为俄罗斯科技领域的风险投资基金。2000年2月俄罗斯科技部与经济部、财政部及俄罗斯科学院共同起草的政府令规定,从联邦发展预算中划拨资金用于投资创建项目,此文件已获通过;
2·各联邦主体创建的风险投资基金。俄罗斯已有6个联邦主体的领导层支持创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它们准备利用自有资金在鞑靼自治共和国、圣彼得堡市、萨拉托夫州、诺夫哥罗得州、斯维尔德罗夫州和彼尔州设立风险投资基金;
3·西方国家的风险投资基金会。俄罗斯丰富的科研成果、较高的科技水平不能不令西方国家关注。目前,在俄罗斯运作的西方风险投资基金会有15个,资本量15亿美元。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发展风险投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3年6月西方八国首脑和欧洲议会通过了关于支持俄罗斯企业私有化的国家规划。到1996年全俄罗斯已经成立了11个欧洲银行支持的地区性风险基金会。按照规划的条文,对于拥有200~500人的企业,投资额度为30~300万美元。基金的使用期限为10年。与此同时,还成立了几个有国际财团和美国资本参与的风险基金会。
  第二阶段是1998—2001年。俄罗斯在已有的40余个风险基金会的基础上开始出现工业风险基金会。为了促进中小创新企业的积极性,2000年3月在原俄罗斯工业科技部的支持下圣彼得堡率先建立了风险创新基金[1]。国外直接投资达30~40亿美元。从法律上讲,俄罗斯也有自己的风险投资基金会,但仅仅是注册了而已,没有运作。
  第三阶段是从普京政府开始到现在。风险投资的状况明显好转,2002年9月的统计结果表明,俄罗斯在包括美国、中国、英国等在内的51个国家中排行第17位,并且吸引了大量国外投资者。目前,在俄罗斯运作的西方风险投资基金会有20个,资本量20亿美元[1]。1999年曾建议用于创新的俄罗斯发展预算为210亿卢布。由于1999年经济情况有所好转,2000年预算有相应的增加,为320亿卢布。可见,风险资本超过俄的发展预算。但是在俄罗斯活动的外国基金会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从15亿美元中仅仅投出了3.75亿美元,基本是风险最小的项目,希望能够尽快收回投资。
上述情况主要由于俄政局不稳,经济衰退,造成投资者信心不足。俄的投资环境不好,没有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促进创新信息机构的发展。这造成了风险投资基金会在俄罗斯很难得到有关科技领域的必要信息。没有创新信息机构,没有出版物和中介公司为他们提供服务。投资俄罗斯经济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更何况科技领域,特别是科学型产业。即便如此,西方风险基金也不会轻易退出俄罗斯这个潜在市场的。他们在关注着俄罗斯的经济形势,等待着他们出击的好时机。
 
 
二、经济转轨中俄罗斯的风险投资运行模式与法律保障
 
 
  选择风险投资模式是投资能否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而相关的法律则是实施风险投资的重要保障。一般而言,无论是哪个阶段的风险投资,一般都含有三方当事人,分别是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风险企业。资金从投资者流向风险投资公司,经过风险投资公司的筛选决策,再流向风险企业,通过风险企业的运作,资本得到增值,再回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再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构成一个资金循环。
  一般而言,可将企业的成长阶段分为四个阶段:种子期、创立期、扩展期和成熟期。在高科技产业的创办过程中,风险资本在各个阶段所起的作用是有所区别的:(1)在种子期中,产品的发明者或创业者要自己筹资进行产品的开发,验证其构思的可行性。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和开发,即运用发明或研究的成果进行新产品开发,其成果是雏形阶段的样品或样机,并形成比较完整的工业生产方案。在这一阶段中的资金投入一般由发明者或创业者自身来承担,风险资本一般并不介入; (2)在种子期的工作取得成功,新产品的雏形开发出来之后,创业者为了实现产品的经济价值,要着手创立企业进行试生产,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设计和功能。在这一阶段,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设备、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完善以及开拓销售渠道等,资金需求是比较巨大的。但是由于企业是新建企业,没有经营纪录,而且这一阶段失败的风险很大,因此银行一般不愿意提供贷款支持。风险资本一般在这个阶段开始进入,并取得企业的部分股权; (3)企业经营业绩逐渐得到体现,为进一步开发产品和加强行销能力,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但由于距离企业股票上市还有较大距离,若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需要担保、抵押等,筹资渠道有限,而风险资本的参与正好补这一缺口。风险资本对企业的进一步投资也扩大了它在企业中的股权; (4)等到企业发展壮大、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社会知名度之后,风险投资公司不失时机地引进一些在产业界较具影响的大股东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最后将企业推向股票市场上市,转让出手中的股份收回前期的投资。通过股票的溢值,一个高科技企业的成功上市能为风险投资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风险投资公司也可以将股份卖给企业,由企业以重金赎回。
  由此可见,风险投资基金的运行方式是这样的:投资于发展中的高科技企业,在投资成功之后依靠股票上市或股权转让收回投资、取得回报。风险投资公司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的成功率,一旦进行投资,不但要参与创业企业的董事会,对创业企业的发展进行实地经营和管理,同时还要提供各种专业性的技术服务,以帮助企业顺利运转[2]。
  1.俄罗斯的风险投资模式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表明,基础设施是风险投资的第一要素。风险投资本身是一种专有的和极其特殊的投资手段,完全区别于传统的银行、保险等资本资源。国家在该领域的职能是将传统的和基金市场的资金吸引到风险基金中来。基础设施的另一个任务则是提供扩充资金的条件,以便瞄准风险项目。
  风险基金会和管理公司是实施风险投资的第二要素。风险基金会的法律组织形式与商务特点密切相关,正是这些特点使之可以进行有效的风险活动。基金市场的高度资本化是上述法律组织形式和实施风险投资的基础。此外,俄罗斯风险投资的主要特点是投资企业踊跃参与投资活动,而管理公司则是投资公司获利的可靠保障。避免双重收税是风险基金会有效活动的法定条件之一。一次性税收应该是优惠的和适宜的。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工业风险投资的整个运行过程都是在一个风险场中进行的。基础设施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投资公司本身,也就是常说的投资资本家。在经济转轨中涌现出的许多新兴投资公司在国家电力能源发展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05年6月底做出决定,建立国家投资基金用于发展和支持俄罗斯的高技术产业,责成信息技术与通信部负责起草关于《建立俄罗斯技术创新投资基金》的提案[1],委托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和财政部共同商定该提案并参加基金筹建工作。俄罗斯技术创新投资基金(下称基金)主要由国家投资和募集资金两部分构成。基金应根据投资规模分解为若干部分:(1)面向初创公司的启动基金。这是目前俄罗斯风险投资市场中最欠发达的部分,需要优先安排。这部分资金应用于资助那些在科技园中创办的以开发IT新产品为目的的企业孵化器中的公司。据估算,孵化器中2~3年内投资强度在10~20万美元的公司数量可保持在20~30个; (2)面向成长中公司的基金。投资强度为50~100万美元。科技园中这样的公司数量为3~4个; (3)面向大公司的基金。这类大公司在俄罗斯屈指可数,但一般具有打入国际市场的核心产品,因而投资强度应该更大。
  技术创新投资基金可采用以下两种运作模式:一是成立所谓的“基金中的基金”[2],即把资金分别投放于若干个具有不同投资取向的西方或俄罗斯本国的专业化高技术风险投资基金中。该模式好处显而易见:资金交给职业投资人来运作,基金与西方高技术业界的联系更加紧密。现已有几家西方的风险投资基金对上述模式感兴趣。二是独立风险投资。这需要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并加速基金中的国有股减持。办法是吸纳来自战略投资者(如:Intel和IBM等大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资本,形成具有大公司参加的庞大基金。但该模式会产生人事管理问题,还会出现国有股撤出缓慢的危险和受到人尽皆知的俄罗斯腐败的“国家传统”的影响。
  2.俄罗斯风险投资的法律问题
  从法律上讲,风险资本的投资者相对于风险资本运作者,风险资本运作者相对于风险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风险,其作为财产所有者的权益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因此,风险投资业方面,政府必须通过立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投资主体的行为和为风险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律环境。从各国风险投资立法来看,主要建立了这样一些风险投资法律制度:风险投资融资法律制度、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政府担保法律制度、风险投资企业组织法律制度、风险投资基金法律制度、风险投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风险投资退出法律制度、风险投资保险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激励法律制度、风险投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等。
  目前,俄罗斯在风险投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方面,尚未建成完整的体系,致使许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对投资企业银行信贷状况的调整等得不到根本解决。尤其是面对国外投资者,问题就会更加复杂。这也是俄罗斯在吸引外资方面步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一些新的、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由于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界定,因而发展迅速、效果良好。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税收法律。
  在执行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时,俄罗斯实施国家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不干涉对风险活动的调整,无须制订过多的专门法律,尽量加大风险投资活动的自由度;为投资企业和基金会制订优惠税收政策;为投资企业和基金会提供法律保障措施和组织形式。
  3.俄罗斯科技和商务的关系问题
  目前,在俄罗斯影响投资效益和延缓引资速度的主要问题是国家在涉及创新投资的许多重大问题上态度暧昧、动作迟缓。为了把投资者吸引到风险项目当中来,专家建议投资者最好把年收入的50%作为投资,项目的执行期限大约为2年。投资者的资金返还期一般为2~2.5年。俄罗斯的投资者认为这种投资期限是比较适宜的,但对于市场的高风险有时却难以承受。尽管高收入和投资潜力对投资者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但市场的高风险却一直阻碍着风险投资的发展进程。
  在媒体上对投资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有意识增加透明度,无疑会减少投资者的不安心理,从而增强投资信心。
 
 
三、经济转轨中俄罗斯风险投资主体运作模式
 
 
  风险资本的目的不在于对企业的长期持有,而在于通过资本的运作获得资本增值,风险资本投资者追求的不仅是资本利润,而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的价值增长。风险资本的这些基本特征决定了风险资本投资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这也就决定了西方国家风险投资业的产权以私人股权为绝对主体。国际上风险投资主体运作的模式主要有3种①:
  1·公司制
  公司制风险资本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是指完全依照《公司法》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并依法运作,风险资本的出资者为风险投资公司的股东,并按其股份额投票选举董事会进行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采用私募的方式来筹集资本,也可以是大公司或金融机构为实行多元化经营或开发公司的专利技术而独资建立的子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4]。
  2·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是美国最主要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这是依照《合伙企业法》,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照合伙合同组建而成的。普通合伙人通常是风险资本的专业管理人员,统管投资机构的业务,提供大约1%的出资额,分享20%左右的投资收益和相当于风险资本总额2%左右的管理费[5],并且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则负责提供风险资本的绝大部分资金(大约是99% ),不负责具体经营,分享80%左右的投资收益,承担有限责任。此外,典型的有限合伙制的风险资本有一个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即使延期,最长不超过15年[4]。
  3·信托基金
  信托基金则是指依据《信托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再以信托契约方式将风险投资者(持有人)、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和受托金融机构(托管人)三者的关系书面化、法制化、以约束和规范当事人的行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出资者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是风险基金的所有者,只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负责风险资金的运作和管理。采取信托基金的风险资本大多为私募基金[4]。目前,风险资本的组织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人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在这三种基本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制的运作效率最高,其次是信托基金制,相对来说,公司制组织形式的运作效率是最低的。有限合伙人制之所以运作效率最高,其根本原因在于有限合伙人制及其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主要是有限合伙法和税法)在运营成本、代理成本和激励机制上作出了独特的安排。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公司是当今美国风险投资业的主流组织形式[5]。在上述三种成功模式下所出现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下列几种:
  1·小企业投资公司
  这是美国最早出现的专门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投资公司。在美国这类公司可从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获得低息贷款,然后又把这些款转贷给小企业(包括开发高新技术的风险企业)。按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规定:小企业投资公司是私营公司(可从政府获得优惠贷款),创办资本不能少于50万美元,小企业投资公司投向一个风险企业的资本不能超过该投资公司总资本的20%;也不能超过该风险企业总投资的49%[6]。
  2·合作制的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美国大约有250多家,是由私人资本参与的专门向风险企业提供资金的投资公司。它不能从政府获得优惠贷款,但可以部分地参与“小企业管理局”制订的投资计划。这是一种合伙性质的非股份制的企业。它的合伙人分为两种:一是“基本合伙人”(即风险投资公司的经营者),他们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其余的合伙人为“一般合伙人”,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各种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6]。
  3·股份制的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完全按股份制企业运作,入股者可以是私人、企业法人、银行、事业部门等。公司经营者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由董事会聘请来的风险投资专家。在美国,前述3类公司的风险投资额占全国风险资本总额的70%以上。
  4·大集团内部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大公司内部的风险投资部
  这种组织模式世界各国都有,在日本,是风险投资的主力军。大集团内部的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本来源是本集团的银行或本集团的财务公司,本集团其他成员也可以入股。此类投资公司的风险投资除本集团新的开发项目外,也可以向集团外的项目进行投资。大公司内部的风险投资部(非法人),一般不能对外投资,只能投在本公司的新开发项目。风险资本的来源主要是本公司的发展基金或科技开发经费。
  5·国家风险投资公司
  在西欧、日本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有这种国有性质的风险投资公司,例如,英国的“技术集团”、法国的“技术创新投资公司”,日本科技厅下属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等,都属于国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险投资公司。有的国家除设立国有资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外,还设立另一种鼓励银行给风险企业贷款而由政府以某种形式担保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
  2006年6月俄罗斯政府决定建立“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该公司将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该公司即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亿卢布,这些资金将全部投放到由私人经营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为了向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将组建一家国有独资的“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该公司系开发机构,类似于国际金融公司或者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也可以说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基金。
  根据有关计划,俄罗斯将建立8~12个新的风险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将向100~200个小型高新技术公司提供投资。每个风险投资基金将拥有5 000万到1亿美元的规模,而国家准备最多向其提供49%的资金。这些基金将按照俄罗斯的法律建立,类型为封闭式股份投资基金。最重要的一个限制条件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书应明文规定只能向俄罗斯的小型高新技术公司提供投资。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将其投向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年收益水平限制为俄罗斯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的1/5——相当于每年3%。多出来的其他收益均归风险投资基金的私人投资方所有。[7]
  除此之外,如经营顺利,私人投资者将可赎回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所持有的年利为3%的那部分股份。其具体规定是:在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的时候,私人投资者同时获得赎回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所占股份的权利,赎回额度以其在基金中的参股额度为限,赎买部分的年利为3%。若投资者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现,基金股份的实际价格高于赎回价格,则他便可赎回股份;若情况相反,即实际价格低于赎回价格,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和私人投资者在风险投资基金到期后可共同注销其股份,并按一般规则分配收入。国家从该计划中获得的财政收入将很少,但估计该计划不会亏本;国家应该能完全收回投入的资金并且小有获利。
  俄罗斯政府计划由本国管理公司和国外大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来负责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运营。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将设两名独立董事。这两名董事应拥有丰富的风险投资业工作经验,至少在风险投资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工作10年,担任领导职务不少于5年。最好是业内众所周知的领军人物。两名董事中只要有一人不同意风险投资基金的计划,投资基金就不能获得投资。国家风险投资体制建成后,政府目前在该领域内的工作将终止。
四、俄罗斯建立与发展风险投资基本原则和发展前景
 
 
  1·俄罗斯发展风险投资的基本原则
  通常,不同的国家对于风险活动所规定的法律和准则大同小异,而且都列入国家的法律文件之中。俄罗斯风险投资的基本原则是由国家制订可供遵循的法律和准则;主要目标是瞄准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有前景的公司和未来技术;制订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用以激励风险投资的数量和吸引众多的风险投资者;界定风险投资者的主要活动范围;限定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的时间;当国家参与建立风险基金或者机制时,明确规定风险投资者的管理职能;确定风险投资者投资的最低数量;认定风险投资者的最低股份值;在单个企业进行投资时,要对其商务类型进行鉴定;按照既定程序对于风险投资者进行登记。对此俄罗斯基本上是参照英国和美国的经验,采用有限责任伙伴模式。影响其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税收和外汇法律。[8]
  2·俄罗斯的风险投资经验和发展前景
  俄罗斯的风险投资发展高潮始于2001年,2002年由于种种原因曾走入低谷,2003年起又开始活跃。一些风险投资的效益指标已经达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俄罗斯的风险商务投资出现活跃的局面绝非偶然。大量中小企业对于风险投资资金的科学管理促进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在直接投资方面,由于俄罗斯工业财政结构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使其在与西方风险投资竞争对手的竞争中保持着自己的优势。当前,俄联邦政府把工业风险投资看做是国家预算外资金的重要来源。重要的是国家创新企业在引资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业已运行的风险经营网络系统在2~3年的时间将遍布全国各个区域。风险商务工作协会的工作人员训练有素,正在设计整个俄罗斯工业风险投资的规划。
  3·向风险投资体系的规范化发展
  俄罗斯风险投资体系规范化发展方面包括制定规范的法律条款,以使科技界风险投资体系有效发挥职能。该领域必须包括:制定在风险投资的情况下可调节法律关系的规范化法律基础;确保国家支持风险投资体系的措施,其中包括修改、补充税法和海关法以及国家提供的保险条例;发展二次基金市场,包括风险企业、电子商务体系和其他市场组织机构的有价证券交易。
  4·健全风险投资的组织机构
  俄罗斯风险投资体系的组织发展方向是组建联邦的、地区的和行业的风险投资协会;风险投资体系的其他组成机构以及人才培训机构。该领域的基本任务是组建地区和行业风险投资协会,以吸引俄罗斯和国外个人资本,并将这些资金投放到俄罗斯风险企业。为此,俄罗斯相应成立了联邦风险创新基金会,以形成风险投资协会网络体系。此外,俄罗斯还成立了行业间委员会,以协助国家为科技界吸引国内外投资创造条件和机制的权力机关起草决议和相关文件,以充分发挥配置功能。该委员会可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评估并推广其经验,研究并推荐科技风险投资项目。人才培养是风险创新体系发展组织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俄罗斯政府决定将为风险企业培养管理人才的任务安排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培养科技界创新活动各层次经理人的过程中。
  5·风险投资的经费保障问题
  具体做法是,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交纳费用的形式参与风险创新基金会的组建。其交纳形式是从俄罗斯联邦科技部的科技发展基金中支出经费作为风险创新基金会的资产投入。该经费用于风险创新基金会的起步阶段。以后的经费来源将依赖于所吸引的资金。从俄罗斯联邦吸引的资金偿还问题尚未做具体规定。地区和行业的风险投资协会的组建和运行经费由风险创新基金会、俄罗斯联邦有关部、机关和部门、国外投资者、俄罗斯的个人资本解决。
  6·风险投资体系发展的经济方式
  俄罗斯风险投资体系应该同时包括各种类型的直接和间接措施,这些措施将确保技术企业引进风险投资。政府援助的直接措施包括为风险投资者提供担保,并为实施高科技项目的企业提供赠款。间接措施可以包括对企业的税收鼓励(投资税减免)及在关税上提供额外好处(当企业进口机械与零部件,并出口较高科技含量产品时)。
  7·积极利用国外风险投资资源
  在投资者看来,国家参与基金的构建实际上是降低了投资的风险水平。然而,俄罗斯本国的投资者对高技术并不感兴趣,因为投资高技术领域的收益水平比不上投资不动产和石油,而承担的风险却大得多。在俄罗斯国内投资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国外投资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参与基金构成是对私人投资者的支持和鼓励,还有可能得到西方公司和基金组织的关注,但重要的是必须建立起能使西方投资者读懂的游戏规则。要实现这一步,国家必须恪守承诺并向世人证明基金注册资本中的国有股是如何快速下降到25%的(当然,最理想的是国家投资从基金中逐步完全退出)。
  8·完善风险投资体系的机构方向
目前,当务之急是利用俄罗斯资金建立风险投资机构网络,以便在风险技术企业投资。风险创新基金在协调政府与私营机构的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机构对吸引投资和创造适宜的企业环境以利于创新进程都表现出了关注。
 
 
                   2015年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作潜力
 
 
 
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的使命:针对国家的优先发展领域,扩大俄罗斯联邦风险市场规模,加快增长速度,修正发展方向,提高国家在国际上的经济创新竞争力。
 
 
 
2015年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优先投资方向:
 生活科技、生物技术,医学、 能效、节能,航空航天 ,智能和信息系统。
 
 
 
 
2007 年至2014年俄罗斯风险市场的发展历程
 
2007
2013
俄罗斯风险市场总量
1.083亿美金
28.9亿美金
俄罗斯风险基金资本总额
16.52亿美金
55.1亿
俄罗斯联邦风险基金数量
64
200
风险交易数量
34
222
   
 
 
俄罗斯创新生态系统结构
目标是整合创新机构要素以获得协同效应
RUSNANO(俄罗斯纳米技术集团)
22个区域基金、11+1国家中心、12个科技园、28家科研院所、34个科技平台、25个产业园区等。
俄联邦信息技术和通信部
俄联邦科学教育部
俄联邦经济发展部
 
 
 
一、        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正在实施大学创新生态系统发展规划 ,以提高竞争力,发展大学创新生态系统,推进技术转让,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 在提高俄罗斯大学国际竞争力发展规划(“5进100”)框架下的创新生态系统发展与突破性技术方向发展工作组;
    - 大学技术转移发展项目及大学与工业企业的合作项目;
    - 青年创新创作中心网络的发展(FAB实验室)
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举行地区实用咨询会,提高创新领域的创新公司早期发展阶段(创办、起步)经营活动优势,获取实际经验。
 
 
 
二、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刺激创新型企业的需求,促进提高各阶段技术投资者数量;
 
 
 
- 250个天使投资人参与实现天使投资市场发展项目,交易量增长70%,其数量增加了65%;
- 推出7个新的共同风险投资基金;
- 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同时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参与者竞争力和技能的发展;
- 超过11万人和4千多家创新型企业参与了2013年培训活动;
- 在2014年举办了3次实习活动,分别对法国、韩国和巴西的创新生态系统进行研究。
 
 
 
 三、共同加速器:
 
 
 
- 5个集团提供10个项目加速;
- 由企业管理者和专家组成教育组。
“俄罗斯天使投资人发展”项目:
- 39名企业家和51个天使投资人通过培训大纲Ready4Equity
“促进俄罗斯公司创立共同风险投资基金实践”项目:
- 17个有经验的共同风险投资基金创办团队;
- 4个共同风险基金创办咨询例会。
“俄罗斯风险投资人协会的建立和发展支持”项目:
- 为初始投资人提供的4个视频教程;
- 对俄罗斯风险资本的4种分析述评;
- 2013年俄罗斯创业奖Venture Awards Russia 2013
“俄罗斯风险投资人协会交流平台的建立和发展支持”项目:
- 5000个参与人;
- 600个投资者。
 
 
 
2015年与麻省理工学院合作的创新发展远程教育计划,针对创新机构、高校和地区政府的代表。
 
 
 
·  一系列的研讨会,针对集群和集群发展中心,主题为“集群管理:国际最佳做法”,与高级经济学校合办,请国外精英参加。
·  组织生态系统代表到中国、荷兰、印度、以色列游学。
·  在新西伯利亚、托木斯克、哈巴罗夫斯克、伊尔库茨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和阿尔泰举办创新集群发展活动。
 
 
 
2015年风投公司对“金砖国家”的创新机构进行研究:
 
 
 
- 研究4 - 5 个俄罗斯、中国、印度及巴西的创新区域;
- 生态系统研究:每个区域生态系统要素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关系、合作潜力。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