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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五国金融发展报告之塔吉克斯坦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15-08-28

          

                      第三节 塔吉克斯坦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微型金融组织


塔吉克斯坦的微型金融组织有三类:小额贷款存款组织、小额贷款组织和小额贷款基金会。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2月25日,该国的小额贷款存款组织、小额贷款组织和小额贷款基金会分别有38家、42家和39家。根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微型金融组织法》的规定,小额贷款存款组织是为了吸收存款、储蓄和提供小额贷款的贷款法人,小额贷款组织是为了提供小额贷款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建立的法人,小额贷款基金会是为了依照小额贷款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建立的非商业法人。

二、货币兑换点


塔吉克斯坦的货币兑换点包括自然人和信贷组织下属的两类,截止2013年5月1日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各地区货币兑换点数量1330家,其中自然人经营的699家。
 

第四节 乌兹别克斯坦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微型金融组织


乌兹别克斯坦的微型金融组织为小额贷款组织,其根据2006年9月30日生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小额贷款组织法》建立,根据2006年9月15日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微型金融组织法》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借款、小额金融租赁和其他金融服务。截止2013年9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共有二十八家小额贷款组织,


二、典当行


在2007年出现两家典当行后至今乌兹别克斯坦的典当行已发展到四十四家。乌兹别克斯坦的典当行多以开放式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根据乌兹别克斯坦2003年9月22日中央银行董事会第539号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典当行活动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典当行向公民提供由用于个人消费的动产做抵押的短期贷(不超过三个月)。典当行有权吸收不超过其实际章程资本50%的银行银行贷款和其他借款。根据该规则典当行基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银行颁发的许可证开展其活动。在乌兹别克斯坦典当行的主要业务范围为:保管公民用于个人消费的财产;基于依照法定程序发放的登记证从事贵金属和贵重石头的活动;向公民提供由用于个人消费的动产做抵押的短期贷(不超过三个月)。

三、支付代理人


乌兹别克支付网络公司从2005年起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运作。该公司与100多家服务供应商合作,通过该公司的付款接受网点提供移动和固话通讯、网络、IP电话、物业费缴费服务以及商业和社会网络、电子日志和送货的虚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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