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投资指南乌兹别克斯坦(外企在乌获得土地)
发布时间:2015-09-07
外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是否可以获得土地
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按照649号总统令,无论乌兹别克斯坦国内法人、外国投资者使用乌兹别克斯坦土地,都需要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许可。按照282号内阁令,土地使用许可有乌兹别克斯坦地质部门组成委员会进行审查,由乌兹别克斯坦内阁批准。取得土地使用许可后,用地单位应与土地所有者签署合同,并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当地政府以决议方式批准,批准费用数额,双方按要求签署文件,支付费用即可。按照736号内阁令,签署合同后,用地单位应到乌兹别克斯坦地质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注册。
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按照用地时间的长短,征地方式分为临时征地和永久征地。
临时征地:用地时间最长为3年。实际征地过程中,征地时间为1年,到期后办理延期。外国投资者可通过签署合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土地的法人组织应按照合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费用。
永久征地:用地时间为3-10年。10年之后需要办理延期,办理方法同临时征地。不同的是,使用土地的法人组织应按照N282号内阁令的规定向税务部门纳税。而且应按照736号内阁令的规定,到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注册。
在办理征地过程中,经常发生土地补偿费用之外的费用,土地所有人或农场主有时会索要更多的费用。如果所征用的土地处在城市,也会发生一些问题,如难以达成一致,则需签署补偿合同,得到政府部门审批等。
3.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
乌兹别克斯坦《有价证券市场法》没有对外国企业能否参与当地证券投资交易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外国投资法》的有关规定,外国企业可以获得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但却没有对外国企业能否在二级市场上直接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