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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总体特征(上)

发布时间:2015-11-13


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总体特征

  (1)合作层次性不断优化

中国与中亚五国建交以来,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合作层次不断提高,逐渐形成了多成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合作的格局。从贸易商品结构来看,贸易商品的质量明显提高,双方进出口商品逐渐由低中档工业制成品转向中高档制成品出口;从贸易合作方式来看,从90年代初的易货贸易为主,到目前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一般贸易为辅,且增加了加工贸易、技术贸易、展会贸易等形式,如2008年新疆边境小额贸易额188.1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84.6%,成为新疆对外贸易的主要形式;从贸易主体来看,外贸主体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2008年国有企业完成贸易额49.7亿美元,占比22.4%,集体企业完成贸易额6.63亿美元,占比2.98%,私营企业完成贸易额162.7亿美元,占比73.2%,三资企业完成贸易额3.12亿美元,占比1.4%,显然非国有企业合计占比74.62%,在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目前新疆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合作尚处于“三低一小 ”(即起点低、水平低、效益低、规模小 )的松散型模式向半紧密型过渡的初级阶段 ,存在“两少一多 ”(即大客户少、知名品牌产品少、短期行为多 )的现象,尚未形成规模效益和开拓市场的合力,双方的合作仅停留于低水平的边贸层次上,还没有上升到在双方产业层次上的相互合作和依赖,双方经贸合作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从双方贸易商品结构来看,贸易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低。新疆出口的商品集中在日用百货、家电以及轻纺商品上,进口的主要为矿产及机械等。从相互投资来看,双方大型投资项目少,投资规模小,对双边贸易带动作用不大。此外,除了商品贸易外应大力发展相互直接投资、技术合作、工程及劳务承包等多种经贸合作形式。

(2)新疆与中亚经济合作涉及领域广泛

新疆对中亚五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逐渐发生改变。中国新疆与中亚的经济合作主要涉及能源、轻工业、重工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生物技术、食品工业等诸多领域。双边经贸关系由贸易拓展到资源开发、工业品加工、建筑工程及高新技术领域等的合作。其中,种植业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瓜果、蔬菜等其他农作物的良种繁育、植物保护、荒漠治理、土壤改良、节水灌溉、果蔬栽培等方面的合作。新疆向中亚国家出口的主要商品有:矿物肥、家电、焦炭、食品、茶叶、餐具、鞋类、土特产品、酒精类产品、棉籽油、粮油加工机械产品、石化制品、药品、棉花加工和农用机械设备、服装等轻纺制品、油漆、洗衣粉、皮衣等畜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制成品等;中亚国家通过新疆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有:原油、钢锭、废钢、化肥、铁矿砂、铜矿砂、铜、飞机配件、木材、棉花、纸张、铝锭、铬矿石等矿产品,变压器、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毛皮、摘棉机、化工原料等。从中亚国家进口到中国新疆的主要是能源原材料商品,如钢材、原油、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废旧金属、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木材、畜产品、机械配件等。中国出口到中亚的主要是服装类、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机电产品、汽车、工程机械等。中国与中亚五国的经济技术合作水平也取得重大突破,从产品的初级加工逐步扩展到了劳务输出、原料加工、专利转让、大型基础设施合作等多领域、多层次合作。尤其是近年来工程承包领域取得较大进展,一系列大型合作项目已顺利实施或正在积极探讨。

双边贸易中的产品既有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包括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如机电产品等。新疆向出口的中亚高新技术产品突破30亿美元,吸引了中集车辆、陕西重汽、中国重汽和三一重工等一批机电企业来新疆投资发展,出口商品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新疆特变电工、美克国际家具、阿拉山口口岸工贸、中粮屯河、永昌积水、国际实业、伊犁昌泰等一批企业出口地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美克国际家具、特变电工等企业继续保持了我国家具、输变电成套设备出口的龙头地位。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如新疆紫金矿业、塔城国际资源、新疆旅游股份等几家企业境外投资达数亿美元,不仅获得了重要的矿产资源,并参与到驻在国的产业分工中,积极实施跨国经营。

2011年,新疆出口机电产品31.33亿美元,同比增长14.2%,新疆对中亚五国贸易中,出口所占比重为73.56%。传统大宗商品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新疆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54.11亿美元,同比增长14.4%;鞋类19.2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另有纺织纱线、织物和制品、农产品,这些商品具有物美价廉的优点,非常符合当前居民的消费需求。

新疆对中亚的资源类产品进口需求的刚性不断增强,2011年进口原油28.37亿美元,同比增长70.8%;进口成品油4.48亿美元,同比增长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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